为规范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我市自2011年1月起,凡遗失自考准考证的考生,须先登报(报纸规格为市级以上日报)声明挂失,凭所登报纸、身份证、准考证号登记补办。
2025-04-07
2025-04-03
202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