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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保险销售、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08-06 13:54:00 来源:无忧考网
关于海南省保险销售、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3〕320号)要求,为做好海南省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2013年7月1日起,海南省启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通过资格考试后,取得全国通用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简称A证),在全国范围从业;高中及同等学历人员考试通过后,取得地方使用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简称B证),在海南省辖区内从业。持B证的从业人员在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可向海南省行业协会申请换领A证。
  (二)2013年7月1日起,参加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2013年7月1日起,海南省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地区以及少数民族人员参加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的,继续按照《关于实施海南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的通知》(琼保监发〔2008〕69号)规定,在具备初中以上学历,且符合特定条件下,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
  (一)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命题范围、考试大纲等内容请参见《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保监公告〔2013〕3号),可在保监会门户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
 (二)征订考试参考用书的,可与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系。
  三、考务管理
  海南保监局委托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考试报名、组考、发换证等考务及证书管理工作。
  行业协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1号环立大厦10楼,联系电话:66508371。
  四、考务监督
  资格考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海南保监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情况进行监督,社会公众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海南保监局进行举报。
  海南保监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3楼,联系电话:68511082。
  五、执业登记
  取得销售、经纪、公估资格人员执业前应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按照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及时为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打印发放《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内容应当符合监管规定要求,执业区域应与持证人员学历水平相匹配。
  六、证书换发
  2013年7月1日之前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满之前继续有效。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领A证有;有效期满未换领的,证书自动失效。已核发的《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可继续使用,管理政策暂时不变,持证人员可在有效期内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申请换领新版《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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