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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莱芜三支一扶待遇政策

2013-08-05 15:25: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3年山东莱芜三支一扶待遇政策: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201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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