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选调生>导航 > 最新信息 >山东

选调生待遇网:2013年山东选调生待遇

2013-07-19 09:25:00 来源:无忧考网
选调生待遇网:2013年山东选调生待遇
1、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
  
考核考察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2、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2013年山东选调生考试公告
选调生山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