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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枣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3-07-09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7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举行,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3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考试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则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9日9∶00至7月2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1日9∶00至7月2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枣庄市定于2013年7月23日至2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须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7月26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7日至1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考生务必将审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牢记,确保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

  联系方式

  一、《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2年版)由大象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8号

  邮编:450044

  联系人:张士彬

  电话:0371-63863513

  二、《2013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1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1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刘雅琴、周南叶

  电话:(021)62472088-252、62472088-343

  三、《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1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1年版)《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试题集》(初级、中级,2013年版,作为学习用书)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联系人:喻亮 杨舵夫 叶汉平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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