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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校园招聘简章

2013-06-13 17:56:00 来源:无忧考网
这篇《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校园招聘简章》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一、单位简介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是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和经纪机构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执法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与分析工作;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设立综合办公室、资金监管一科、资金监管二科、执法监督科、维修资金科、市场监测科、财务科等7个科室。列事业编制28名,实有工作人员72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积极进取;
2、公文写作能力强,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套件中的各种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公文写作;善于学习,有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的愿望和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分析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对工作细致耐心,积极主动。
(二)岗位条件
1、中文岗位:
(1)中文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公文写作,文字功底好;
(3)有文学作品发表的优先考虑。
2、法律岗位:
(1)法律、经济、房地产、建筑相关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流程;
(3)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3、房地产经营管理岗位:
(1)法律、经济、房地产、建筑相关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经营管理或执法工作流程;
(3)有房地产经营管理相关研究的优先考虑。
(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本科学历1200元;研究生学历1500元。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合同最长聘期一年,续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执行)后,待遇如下:
(1)全日制本科学历,无执(职)业资格证书的,年工资和奖励总额为 34000 元。
(2)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初级职称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的,年工资和奖励总额为 40000 元。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同时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工资和奖励总额为 45000元。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年工资和奖励总额为 50000 元
3、年工资和奖励总额之外,享有的其他福利待遇:
(1)工作日内的早中餐、工作服洗涤费;
(2)中心获得集体荣誉及个人获得荣誉等给予的奖励;
(3)体检待遇;
(4)女职工三八慰问等。
4、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甲方承担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按规定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住房公积金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承担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 按规定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邮箱:150370467@qq.com
电话:85482079
联系人:刘先生
报名截止日期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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