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    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  |    大专  |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 |
|   本科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2年  |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1年  |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   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  |    大专  |    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 ||
|   本科  |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   博士学位  |    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   一、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  1. 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免三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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