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委(津人专〔2002〕50号)文件,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参加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从)业资格的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效。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天津外销员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