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事局、市规划局(津人专〔2007〕21号)文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详情查看:2013年天津注册测绘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