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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国际商务师考试报名通知

2013-04-28 10:16:00 来源:无忧考网

®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重庆国际商务师考试报名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5月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4日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5日上午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内考完。

  三、报考条件

  ㈠ 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㈡ 国际商务专业中专在校生和大专、大学本科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㈢ 在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考试时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应符合本规定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并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⑹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2.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㈣ 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通过外销员资格考试*时须出具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㈤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考试成绩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考试科目内容

  ㈠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和外经贸外语口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管理。

  ㈡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并必须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

  ㈢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不含从业资格考试中的口语部分)。除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口语部分外,其它考试科目均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口语部分的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次日上午。

  五、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名称、专业、级别、考试科目表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02.国际

商务师

03.国际商务师

01.国际

商务师

1.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2.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006.外销员

02.外销员

01.综合业务英语

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英语(笔试)

3.外经贸英语(口试)

02. 综合业务俄语

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俄语(笔试)

3.外经贸俄语(口试)

03. 综合业务日语

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日语(笔试)

3.外经贸日语(口试)

04. 综合业务法语

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法语(笔试)

3.外经贸法语(口试)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名称、级别、科目、语种(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毕业时间、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语种、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67699081、67699035、13896059609,联系人:张颖、高东明,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堤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8日─5月30日)进行网上缴费,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外经贸外语口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9日至15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时间表》中的*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86868835。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七、考场设置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负责(网址:www.cqftt.com)。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贸大厦裙楼3楼,联系电话:67699081、67699035、13896059609,联系人:高东明、张颖。

  九、其它事项

  ㈠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主、客观题混合)2个科目;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主、客观题混合)、外经贸外语笔试(主观题)、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管理。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㈡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及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至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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