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领取工作,相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需单位出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上说明本单位通过人员信息及授权代领人信息,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专业增项人员除上述需携带物品处还需上缴原所取得专业证书;专业升级人员在领取新证时需上缴原级别证章。未按要求上缴的不予发证。
三、领取证书前请查清证书专业及级别号。(专业及级别号请查阅附件)
四、领取地点:经十路14306号建设档案大厦20层2021室
五、开始领取时间: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