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或贵阳会计网(http://www.gy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