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关于做好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出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笔译翻译1045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405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345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