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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2013-02-05 14:51: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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