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专业。考试分为英语、日语2个语种,其级别和专业分为:一级只设英语笔译、口译(含交替传译),二级分为英语、日语2个语种笔译、口译(含交替传译),三级分为英语、日语2个语种笔译、口译。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分别定于5月25日至26日和11月9日至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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