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冀建执[2013]1号
各市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机构:
根据人社厅发【2012】100号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办房函【2012】737号关于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标准和名单进行转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合格标准
1、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1、河北省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河北省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房地产估价师复核成绩
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提出复核申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908205
网址:http://www.hebzc.gov.cn
附件:1、河北省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河北省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件:
附件1:2012年河北省估价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12年河北省经纪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doc
附件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