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广东省2012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粤价协[2012]039号)、《关于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和资格验证的通知》(粤价协[2012]043号)及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中建通[2010]2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能力水平,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我会与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201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班”。现就有关办事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1、中山市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证书号为“粤XXXXXX”),均可报名参加学习(一证多专业的造价员只需报读一个专业的继续教育)。
2、中山市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以“粤06、粤07、粤08开头”、未参加2010年验证(证书已失效)的造价员(一证多专业的造价员只需报读一个专业的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学习及案例分析。
3、工程预算、结算案例分析。
4、对未参加2010年验证、证书已失效的造价员,除需参加以上内容的学习外,还需加报由学校组织的30学时继续教育的自学课程。
三、学习形式与开学时间
根据我市建设行业的现状特别是造价员的实际业务水平,我们计划采取面授的形式开展中山市201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期培训四天时间(32学时),并计划在12月下旬前完成该项工作。
上课地点: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5号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四、收费标准
1、造价员证书有效的学员,每人需缴交280元(已含培训、资料等费用);
2、没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每人需另缴交证书费50元(已有该证书的学员提交该证书,且免交此项费用)。
3、对未参加2010年验证、证书已失效的造价员,除需缴交以上费用外,还需按下列专业的对应标准缴交30学时继续教育自学课程的费用。
(1)“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380元。
(2)“安装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300元。
(3)“市政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270元。
五、继续教育培训班结业待遇
1、在学员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上作32学时的登记;作为造价员证书验证(三年,即2010~2012年度)的必备条件。
2、对未参加2010年验证、证书已失效的造价员,可补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手续,证书复效。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需送培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企业,请于2012年11月9日—28日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3日—30日统一提交以下资料到我会办理缴费和资料确认手续。
(1)《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班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2)网上报名后打印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的继教报名表一式三份,白底半寸彩色照片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每份报名表各粘贴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白底半寸彩色照片粘贴在同一张报名表空白处;需办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另加1张白底彩色半寸相片。
(3)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须提交该证书。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8:30-12:00,14:30-16:00
报名联系人:蒋淑仪(电话:88337621,88337891转332)
现场确认及缴费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培训鉴定部。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