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2012年11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12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通卫医[2009]11号)规定执行。
二、集中审核注册期间,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等事项的人员,可一并办理。提醒注册情况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
三、通卫医[2009]11号文件、注册相关申请表以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可至南通市卫生局网站“护士窗口”查询和下载。
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镇银、吴昊,联系电话:59000748、59001040.E-mail:ntwsxk@163.com
南通市卫生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