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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日照市护士资格注册通知

2012-11-07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日照市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近期正在进行。为更好地统一、集中、便捷、快速地做好今年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我市决定于11月中旬前完成注册材料收集、审核、录入工作。请拟执业注册的护士抓紧准备注册材料,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医疗机构集中上报区县卫生局,市直管医疗机构直接上报市卫生局。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首次注册,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日照市卫生局服务窗口负责全市护士变更注册,咨询电话:8717050.

  医疗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或者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护士从事护理活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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