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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长沙政法干警面试公告

2012-10-31 14:08: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面试入围名单及面试公告》精神,现将长沙市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前对所有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报考市公安系统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门)

  联系电话:0731-82587748

  2、报考浏阳市、雨花区司法局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司法局干部处(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98号市司法局大楼7楼717房)

  联系电话:0731-85409852

  面试前,招录单位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书面的面试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查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退役士兵需查验身份证或士官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所对应的证书(包括笔试加分的高校毕业证等)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严格对照《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中职位报考条件,详细审查考生的身份、年龄、性别、户籍(要求本省户籍)、学历(含学历性质)、专业、加分、相关特殊要求等情况。

  2、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

  6、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等下一步程序。

  全省面试时间统一为11月16日,统一规定在11月底以前完成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工作,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按全省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七、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668036(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0731-82587748(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0731-85409852(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

  附件:2012年湖南长沙政法干警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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