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系浙江省民政厅直属的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主要业务包括对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其他各类民政、社会精神病人的医疗、康复、防治、疗养、省优抚精神病患者的巡回医疗及驻地人民群众的公益性医疗康复服务。医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童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4人,均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如下:
1、精神科医生(副高以上职称),4名
正高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副高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疗或精神科卫生专业毕业;
户籍不限;
具有精神科临床执业资格,在精神卫生领域取得一定成绩;
具有二甲以上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zj.gov.cn,“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省民政厅网站为发布其他信息的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材料到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童家日兴房11号,门诊楼三楼)报名。报名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材料
社会人员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2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岗位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制个人简历(含家庭情况、近年来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项目)。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9月22日后再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对于其中特别优秀的人员,如本人要求,可结合单位实际,决定是否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聘用。
考试在宁波市区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按照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岗位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
面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入选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规定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文件附件10)执行。
3、社会考生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等取得时间和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4、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考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童家日兴房11号
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办公室(邮编:315032)
联系电话:0574-87582454联系人:周老师
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网站http://www.nbsjsby.com
监督电话:0571-87050257(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
附件:
1、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二○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