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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济南统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5月28-7月20日

2012-09-16 14:07:00 来源:济南统计信息网

济南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二○一二年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济统字〔2012〕2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中央及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济南军区所属行业:

  根据《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鲁统办字〔2012〕33号、鲁统办字〔2012〕34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2012年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一)培训对象。全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从事统计工作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2012年5月28日至6月15日为报名时间。各单位可就近到市统计局(经二路166号6楼602室)或县(市)区统计局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2),5人以上集体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时请提供《2012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

  (三)培训教材及时间安排。

  1.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省统计局指定的2012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2.培训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31日。为方便广大学员,市区教学点今年继续采用随学随考的形式,全部考试在7月31日前结束。

  (四)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培[2010]016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160元/人(含教材),由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开据发票。

  (五)成绩管理。全市负责培训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及考试质量。考核总分中卷面考核占80%,培训出勤率及平时作业完成占20%。考试结束后,各单位将考试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录入《2012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单》(附件4),将电子邮件发送至jntjzcs@163.com。

  (六)验证。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统计人员,请于10月25日至11月30日,携带准考证及《从业资格证书》到原统计局办公楼(经二路166号)6楼602室登记学分并验证盖章,统一备案管理。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一)报名对象。全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考)。

  (二)考试时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6日。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5 月28日至7月 20日。

  报名地点:市统计局(经二路166号6楼602室)或县(市)区统计局(报名地点见附件2)。

  报名时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并交一寸照片两张、两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可在报名点购买教材。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4日,地点在原统计局办公楼(经二路166号)6楼602室。

  (四)收费标准。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主管单位不再组织统一培训,不收取考务费,仅收取教材费65元,由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开据发票。

  (五)免考规定。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A4纸双面复印)。

  2.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交验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A4纸双面复印)、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三、有关要求

  当前,全市统计系统正在全力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三上企业”等基层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提高“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四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保障。

  四、网址及咨询电话

  济南市统计局网址: http://www.jntj.gov.cn

  咨询电话: 86263526 86263529 666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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