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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黑龙江哈尔滨香坊区执业医师报名工作补充通知

2012-09-04 10:52:00 来源:无忧考网

驻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哈卫医发[2011]6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生上传的照片规格及分辨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身份证正面的复印件按边缘大小剪下来粘贴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右上角,两张与上传照片同版的小2寸正面免冠近照并列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旁边,(仅粘贴照片的上1/3处,背面标注姓名及单位)。以上复印件及照片均粘贴在一张《申请表》上,另外一张不贴。

  另外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统一按顺序装定在一起。

  三、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考生仍需出具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在每个考生的档案袋左上角均标明单位、姓名、报考类别、报考级别及考生本人的手机号。

  五、每个考生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中“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情况”一栏,使用单位均应填写“考核合格”字样,或者加盖“考核合格”的印章,经办人也需签名或盖章。

  六、统一使用新版《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每个类别、每个级别分别统计录入,杜绝将所有考生均录入一张《登记表》中。请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现场确认时统一报送,并分别将电子版发至wnmm8888@163.com邮箱。

  七、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9〕63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140元/人,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1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均为140元/人。今年公卫、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由省考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卫、口腔类别的考生将实践技能考试费在参加考试时自行交付考试基地。

  为了方便考生,香坊区卫生局代市考点办收取所有报名考生的报名考务费,*试基地收取临床类、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今年,仍不直接收取现金,请各单位将考试费直接汇入以下工商银行银行卡账户(存款人需携带身份证),并填写《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明细表》及《各类别、级别缴费人员名单》,将银行存款回执单、《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明细表》及《各类别、级别缴费人员名单》一同于4月12日至4月18日期间报送至医政科,请各单位务必按照以下各类别考生收费标准收费并汇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各类别、级别考生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

临执 临助 中执 中助 中西执 中西助 口执 口助 公执 公助
280 250 280 250 280 250 140 110 140 110

 工商银行账号及户名:9558823500002400242吴争艳

  八、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由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统一带领考生现场确认。

  九、其它事项仍以我局通知公告栏中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829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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