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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2012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卡的通知

2012-09-03 11:27:00 来源:石家庄市财政局
我市2012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集中领取电子证卡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9月14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于我市会计人员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新京大厦正在整体装修,为避免拥堵造成安全隐患,本着方便考生就近领取的原则,集体报名的考生由代报名单位(或中介机构)统一领取。现将有关发放电子证卡的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至9月14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集中时间内及时领取电子证卡的人员,可以在每周周四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其它时间不再单独发放。

二、发放地点
1、石家庄市市辖区(市直)考生领取地址:中山东路176号新京大厦西配楼一层。
2、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报单科考生领取地址:中山东路176号新京大厦西配楼一层。
3、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报三科考生领取地址: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4、集体单位(或中介机构)报名考生领取电子证卡地址:代报名单位(或中介机构)。

三、携带材料
1、报考单科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
2、报考三科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
3、集体单位(或中介机构)统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卡应事先与我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联系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由集体单位(或中介机构)代报名的考生,请先与代报名机构取得联系,统一领取电子证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20人以下统一报名的考生,不列入集体报名范围,应由考生个人至相应报名点领取。
3、由他人代理领取电子证卡的考生应按照本通知第三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
4、考生在电子证卡发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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