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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

2012-08-31 11:15: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2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特警)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 ,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职位明确要求“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以上其他级别的,详见职位表备注栏内说明。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4)《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5)《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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