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高职)院校录取:8月3日至11日。
(1)8月3日下午至6日,第一阶段录取。
(2)8月7日6:00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考办。
(3)8月7日8:00—17: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8月8日6: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8月8日8:00—12:00,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8月8日14:00至11日,补充录取。
(7)8月12日,后续问题处理。
.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7月31日至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