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统考科目分数线及各专业科目资格线
文科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70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11分;
理科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70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00分;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46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29分;
体育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46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52分;
面向退役士兵专业文科类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53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07分;理科类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34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94分。
各专业科目资格线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并自行公布。
一、全省统考科目分数线及各专业科目资格线
文科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70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11分;
理科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70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00分;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46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29分;
体育类专业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46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52分;
面向退役士兵专业文科类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53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07分;理科类统考科目单科资格线为34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94分。
各专业科目资格线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并自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