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岗教师2012招聘面试内容:
面试试讲、公布名单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和试讲的时间为9月4日—9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特岗教师”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发现身份信息、毕业证书信息与面试名单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当地纪检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试讲全过程。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综合确定拟聘任的“特岗教师”初步人选,同时,要组织拟聘任的“特岗教师”初步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各盟市后按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的拟聘任“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9月8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审定通过的拟聘任人选,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9月8日—14日。
(7)集中培训。盟市要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为3—5天。培训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等。
(8)签订合同。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与拟招聘的特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有关情况专题向上级人事、教育、财政、编制部门汇报。同时,要及时为“特岗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9)上岗任教。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务必于9月20日前安排签订了《聘用合同书》的人员到协议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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