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二)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分别见附件1、2、3、4、5、6、7,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分别指岩土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下同)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三)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详情查看:2012辽宁环保工程师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