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