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对象
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区一县需评审初级职称以上者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共设置14类22个考试科目,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类别》(附件1)。考生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本单位工作需要,选定报考科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按要求通过一定数量模块的考试(见下表):
申报级别
通过科目数
初 级
3个或以上
中 级
4个或以上
高 级
5个或以上
(二)考试方式
所有考点一律采用现场取像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告知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现场摄像。
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5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可获得人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我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安排为2012年3月至9月。3月至7月为当年申报职称的考生报名,8月至9月为不在当年申报职称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每月1日至5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并按网上公布的程序和要求,通过网络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每月15日至考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正确,并对由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正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因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免试及审批程序
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办发〔1998〕15号和皖人发〔2001〕27号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
(一)年满45周岁;
(二)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三)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四)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六)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凡符合免试条件需办理免试手续的应填写《安徽省职称计算机晋升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批表》,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凡因年龄免试,需提交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审批。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计价费〔2001〕196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按每人每科目70元的标准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成绩公布及合格证书的办理
考试成绩在当次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合格证书在当次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届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应广大考生的要求,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市考试中心委托邮政部门在考试中心及现场为考生办理特快专递证书邮递和代售计算机考试辅导光盘业务。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朱纪利 咨询电话:0561—3050966,3050601
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
九、其他
(一)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监考人员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和《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