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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放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2-05-22 14:37: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招标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招标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2年5月17日至6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一楼)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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