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2011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公示申请条件已经发布,根据海关公布的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具体内容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通过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二)学历证书复印件;(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格式文本可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太原海关人教处,电话:0351-7119089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112号太原海关大楼3楼130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