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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2012-05-14 17:02:00 来源:学易网校
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申请条件已经发布,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沈阳考区考生,应当自2012年3月7日起6个月内,向沈阳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具体内容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通过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沈阳考区考生,应当自2012年3月7日起6个月内,向沈阳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的,海关可以在审核后当场作出决定并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收费标准:不收费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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