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6月20日前,报考人员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格,本人合法有效证件、学历证明或相关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参见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规定和国土资源厅发[2011]8号文件的要求。
(三)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将汇总的考生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部门。
(四)市(地)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抽调专人组织好本辖区内的报名工作,受理市县考生的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核市级、县级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报名材料,将本辖区及报考情况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将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名单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今年的全国土地估价师报考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加大工作力度,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优良的服务环境。
联系人:闫博军电 话:0451-55603655,18603669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