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通过2011年及以前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参加了2011年继续教育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均可申请注册。2011年度以前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及每年不少于30课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人的学历及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必须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七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五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六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二年。
3、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1)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企业;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