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3.户籍在陕西省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考试。
4.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但录取到我市高中后,按借读生有关规定办理。
5.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