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考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1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及科目。考试定于10月14日进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2:00-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报考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考试:
①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或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5、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获得证书的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征订考试用书、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4月26日至5月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9日至11日,统一到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今年首次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高级的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对报考初级的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
经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1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