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负责人告诉笔者,工资待遇的高低体现着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程度。我国的教师法和新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他认为,不解决代课教师待遇过低的问题,不利于提高教师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不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像报考公务员那样参与教师职位的角逐,势必使教师队伍陷入“待遇低—竞争程度低—专业素质低—待遇低”的恶性循环。
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部门的大力关怀下,市上为代课教师“扶正”,调动了广大从教多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师的积极性,有近2000人报名。经过公开考试,公开答辩,398名教师正式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