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2年4月18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三)各报名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天内核对实际报名人数,并将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名点承诺书、使用户籍证明人员名单、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审核。审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该报名点所有考生信息一律退回报名点重审,由此影响考生正常报名的,由报名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