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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河北大学生村官待遇

2012-03-06 13:25:00 来源:河北建党网
2012河北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

4、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当年到村任职服务期满,可报考省市县乡公务员定向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012年河北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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