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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2008-07-29 21:44:00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河南省信阳市事业单位

  信阳市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直4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1名,其中公开考试招聘165名,考核招聘26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信阳市常住户口或系信阳籍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和2006年在信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3年7月15日至1990年7月15日出生(18至35周岁),招聘岗位属特殊岗位或报考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直接进入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属市级急需引进的高级专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人才市场(地址:信阳市人民政府东侧5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由应聘者登录信阳市人事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信息采集费15元。

  2、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8年7月31日至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信阳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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