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事业单位>导航 > 最新信息 >新疆

2012年新疆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考核测试成绩及对部分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工作的通知

2012-03-04 22:30:00 来源:中公教育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2012年2月25至26日自治区选派专家对哈密地区2012年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报名考生进行了考核测试,现将考核测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为合理安排未被招聘到报考岗位的上线考生,尽可能减少空缺岗位的产生,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决定对本次招聘的空缺岗位进行适当调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剂时间

2012年3月2日-3月6日下午18:00时止(北京时间)。

二、调剂原则

(一)纳入调剂范围的人员必须是本次考核测试成绩高于55分(含55分),并未被原报考岗位录用的考生。

(二)坚持按照考核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进行调剂的原则,即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序,选择成绩较高的报考人员进行顺次调剂。在本人自愿前提下,按照由近及远原则进行调剂,即报考同一学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调剂到相对较近的空缺岗位,成绩较低者调剂到相对偏远县市的空缺岗位。同时考虑空缺岗位的具体要求及考生实际情况,尽可能做到科学调剂,大限度的减少空缺岗位的产生,并尽可能满足考生的调剂要求。

(三)为保证招聘质量,必须坚持在同一学科、同一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岗位之间进行调剂,也可由同一学科高学段岗位向低学段岗位进行调剂。同时,根据考生专业背景情况,可进行相近、相关学科岗位的调剂。

(四)必须遵循本人自愿的调剂原则,调剂到空岗的报考人员必须书面保证自愿服从调剂。

(五)如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空岗不再进行调剂。

三、调剂办法

请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在2012年3月6日下午18:00时前(北京时间)到地区教育局310办公室按照调剂原则报名调剂岗位并签订调剂协议。(协议书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四、咨询电话:

地区培养办:0902-2238610、2253820

地区教育局:0902-2257693、18099027086

附件:1.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拟录取岗位及人员名单;

2.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符合调剂人员名单;

3.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调剂岗位名单;

4.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调剂协议书

事业单位新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