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时间
2012年3月2日-3月6日下午18:00时止(北京时间)。
二、调剂原则
(一)纳入调剂范围的人员必须是本次考核测试成绩高于55分(含55分),并未被原报考岗位录用的考生。
(二)坚持按照考核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进行调剂的原则,即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序,选择成绩较高的报考人员进行顺次调剂。在本人自愿前提下,按照由近及远原则进行调剂,即报考同一学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调剂到相对较近的空缺岗位,成绩较低者调剂到相对偏远县市的空缺岗位。同时考虑空缺岗位的具体要求及考生实际情况,尽可能做到科学调剂,大限度的减少空缺岗位的产生,并尽可能满足考生的调剂要求。
(三)为保证招聘质量,必须坚持在同一学科、同一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岗位之间进行调剂,也可由同一学科高学段岗位向低学段岗位进行调剂。同时,根据考生专业背景情况,可进行相近、相关学科岗位的调剂。
(四)必须遵循本人自愿的调剂原则,调剂到空岗的报考人员必须书面保证自愿服从调剂。
(五)如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空岗不再进行调剂。
三、调剂办法
请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在2012年3月6日下午18:00时前(北京时间)到地区教育局310办公室按照调剂原则报名调剂岗位并签订调剂协议。(协议书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四、咨询电话:
地区培养办:0902-2238610、2253820
地区教育局:0902-2257693、18099027086
附件:1.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拟录取岗位及人员名单;
2.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符合调剂人员名单;
3.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调剂岗位名单;
4.2012年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岗位调剂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