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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2-02-23 15:47: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2年山东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3 -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或评聘文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3月22日前将上述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或评聘文件)复印件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3 -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3月22日前将上述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山东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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