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工作者 | 社会 工作师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 不限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 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 |||||||||||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 |||||||||||
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 | 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 学生证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3、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