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工作者  |  社会  工作师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  不限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  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  |||||||||||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  |||||||||||
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  |  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  学生证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  ||||||||||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3、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  ||||||||||||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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