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翻译>导航 > 最新信息 >安徽

2012年安徽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2-02-20 13:56: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2年安徽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些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安徽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翻译安徽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