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宣传、报名工作,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考试工作中如有资格审查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分别与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详情查看:2012年山西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