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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大学生村官待遇

2012-02-09 16:12: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3年,选派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满,到建制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安排部署聘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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