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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2招聘教师

2012-01-10 12:16: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工作需要,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面向国内外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

1、无机化学;

2、分析化学;

3、有机化学;

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5、物理化学(或结构化学);

6、应用化学;

7、化学工程与工艺。

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物

1、应聘条件

国内应为院士以及相当层次人员;国外人员应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相关待遇

对于全职引进的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学科领军人物,为每人提供不小于200平方米的住房或不低于100万元住房补贴,另提供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具体面议。

(二)学科带头人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一年以上国际交流合作的经历;

(2)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或主持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相关待遇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提供住房补贴25~35万元,安家费5~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6~100万元。聘任为教授。

(三)学术骨干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2)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3)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有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发表。

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6万元。聘任为副教授。

(四)应届博士研究生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2)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科研发展潜力较大;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聘任为讲师。根据校人字【2011】19文件《关于对"萃英人才建设计划"中获得博士学位青年教师资助办法的修改补充规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校住房补贴及安家费资助。

三、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学术骨干,需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选留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兰州大学选留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调入人员需填写《兰州大学拟调入人员申请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以上表格请登录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ldrsc.lzu.edu.cn/)。

四、应聘时间及说明

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工作截至2011年3月10日,其余应聘工作长期有效。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树莲

电 话:0931-8912589

传 真:0931-8912582

E-mail: wshl@lzu.edu.cn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化学化工学院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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