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号)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上 午
9:00—11:30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下 午
2:00—4:30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6月12日上 午
9:00—12:00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二、参加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本级别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三)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广告师考试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名方式
2011年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4月22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上海东路40号,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4月26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助理广告师(共2科),每人每科70元;广告师(共3科),每人每科75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3个级别,2011年只组织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两个级别。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
(二)应考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影视广告专业)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
(三)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及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转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
(四)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将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
(五)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有关购买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广告协会联系(010—63317505)。